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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(2 / 2)

秧秧做饭的手艺没得挑,鸡蛋炒米饭佐有菜丁和腊肉丁,喷香好吃,江逾白狼吞虎咽,边吃边问:“秧秧,我和尘尘晌午去吃席,你去不去?”

“去!”秧秧吃着小笼包点头,难掩得意,“穿新衣裳!”

“昨天刚买的哦,”于霁尘在旁边补充,有些得瑟,“我们秧秧穿上可好看,可漂亮了!”

江逾白瞄眼于霁尘,起了套话的心思,同秧秧道:“我家秧秧漂亮,穿啥都好看,但是,今天去吃席的地方,也有一个大美人,她比秧秧还好看,不信问尘尘。”

“不要,”熟料秧秧坚定地拒绝,咬着小笼包摇头,口齿不清:“尘尘说,不比。”

尘尘说过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,姑娘和姑娘各有各的美,男子与男子也各有各的魅力,没必要放在一起比高低。

世俗上所谓的选美,不过是为了迎合那些上位者的品味,以及为了让某些特定人群,通过选美之举,去获得特定的利益。

对于普通人来说,他们最大的价值,就是像韭菜那样,被特定利益者变着法子地,一茬茬收割口袋里的钱。

这些都是没什么意义的。

秧秧说不成那些很有道理的话,但她心里能明白尘尘的意思。

看着江逾白吃瘪,于霁尘在旁边乐:“听见没,我们不比。”

江逾白郁闷地吃下一大口饭炒饭。

有规矩的门户里,讲究食不言寝不语,于霁尘话唠,每回准备出门时,得空便会考校秧秧:“秧秧,你全名叫啥?住在哪?”

秧秧跟着尘尘出门吃席时,曾经走丢过,所以总是很听话,也很有耐心,把于霁尘教给的话,背得滚瓜烂熟:“我叫于存秧,住在奉鹿城大槐北街,你可以送我去找于霁尘吗?她一定会很感谢你的。”

江逾白已经抿嘴笑起来,促狭地瞧着于霁尘,那眼神仿佛在说,“让你嘚瑟,百密一疏了吧。”

于霁尘也笑,笑自己百密一疏,临时纠正道:“秧啊,说的很对,但是我们现在不住在奉鹿,我们现在住在哪里?”

秧秧十岁时,被场大病病坏脑子,许多事她心里清楚,但嘴上就是讲不出来,伸手把厅堂指了一圈:“新家。”说完又评价道:“不喜欢,发霉!洗不完!”

江宁总是落雨,昼雨,夜雨,阴天雨,晴天也雨,东西总发霉,爱干净的秧秧成天得洗东西,洗了还晾不干。

听了秧秧的话,江逾白笑得,拍着桌子快要打跌了。

于霁尘白他一眼,继续捏着嗓子引导秧秧:“我们现在住在江宁东城,状元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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